胡旭晟率队在益阳、株洲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8月1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三组,在益阳、株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简称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胡旭晟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实施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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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三组在益阳市万达广场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政府开展执法检查。
“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是怎么管理的?”“影院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你们是如何预防的?”“出现安全生产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还是设备问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如何开展?”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益阳市汉森制药、万达广场、天晟燃气、市住建局、赫山区兰溪镇政府、桃江县紫金湾;株洲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中山组(“7·11”事故点)、浦口福星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贯古工区、金东陶子湖A区四期工程、株百超市渌口店、湖南株冶火炬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地开展实地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管理、法律宣教、自建房安全管理等情况,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到一处又分成访谈、现场、资料三个小组。
01
访谈组
与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安全的同志、一线员工等进行访谈交流。
02
现场组
实地查看设施、设备、生产环境等。
03
资料组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哪些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哪些工作、落实效果如何。
同时,派出两个暗访小组开展重点抽查。
执法检查组在株洲醴陵市金东陶子湖A区四期工程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湖南株冶火炬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益阳、株洲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工作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肯定益阳、株洲两市各级各部门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两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结合法律法规具体条文和事实案例,从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街道“打非”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进行问题反馈,并提出建设性建议。益阳、株洲两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态,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讲话。
“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胡旭晟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记“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要求。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安全生产的“保护伞”“守护神”,这次以全省人大四级联动的方式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就是希望通过人大监督,来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从而提升全省的安全生产法治水平。要切实加强整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对于执法检查组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尽快研究、逐步解决,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要加大人大四级联动监督工作力度。注重发挥基层代表作用,邀请专家、专业代表参与指导,实现监督全覆盖,利用网络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实现整改效果最大化。
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文富恒,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卢乐云,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唐勇,省人大环资委委员李少阳,省人大社会委委员钟斌、夏彬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杨昆及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协助检查。益阳、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相关检查。